bob365_黑帮365天第3季是真实的吗_365网站游戏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二十三)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变更)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产权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原原件,系统共享核验,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2)受托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原原件,,申请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
3、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情况(系统共享获取,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原件1份);
(2)个人名称变更的,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情况证明材料(系统共享获取,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原件1份);
(3)行政、事业单位变更的,提交编委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系统共享获取,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原件1份);
三、办事流程:
受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后台)--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发证(前台)。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
温馨提示:
(1)属于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利人需共同到场;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其他证明婚姻关系材料);
(2)相关表格、合同(模板)、委托书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xxgxq.zycqlm.com/上下载;
(3)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