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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州委州政府: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我局根据人员异动情况,完善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税政法规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法制工作联络员,负责普法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
2.细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把财政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年度任务,印发了《2022年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压实了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责任。
3.科学拟定法治政府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2021年依据省州“八五规划”,结合我州财政实际,制定了《州财政国资“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根据此规划对2022年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强化经费保障。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困难,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部门预算。同时向上争取工作经费57万元,有力地保障全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大涉法经费保障力度,2022年州本级预算安排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州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人民调解指导经费7万元、法律援助等经费120万元、州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700万元,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学习方面
1.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我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建立健全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不断提高法律理论知识水平和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
2.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工作规则》和10个《内部控制风险防控办法》。二是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和原则。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财政制度(办法)、重要政策规定等,由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确立重大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须由科室及下属单位提请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提供调研情况及政策依据,征求部门及县市意见,涉及公众利益的,必要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四是建立了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五是创新开展合同法律审查。为确保合同正确履行,避免纠纷,规避法律风险,我局所有合同、协议等契约事项需先经法规科进行法律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才能签订,并作为报账依据。六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更好地做到依法理财,我局聘请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的3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3.开展法治学习。一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发放了学习资料。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参加培训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了新录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规定不参加学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得以有序、规范推进,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工作渠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每年局党组都拿出时间来进行局党组集体学法,实现制度化学习,今年已学法3次。同时,还将普通干部学法嵌入每周五下午集中理论学习中。五是认真组织如法网普法学习和考试。干部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六是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必须述法。将推进法治工作纳入主要领导述职必述内容。
4.加强本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根据“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法治专栏,并刊登了相关法治文化内容。
5.树立维护法律权威意识。牢固树立自觉维护行政复议和司法权威意识,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2022年无行政复议、出庭应诉等情况。
(三)行政执法方面
1.落实健全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责任。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强化工作指导,坚持把“普法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业务工作始终。法制机构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在财政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财政普法活动。
2.严格执行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抓落实。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分类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分类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较好地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二是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主要是以规范的文本格式,实现从事前公示、检查通知、检查底稿、询问笔录、送达回证到处罚决定全过程记录。三是规范执法流程及重大执法决定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3.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出台了《湘西自治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我局32名执法人员已在“互联网+监管”上公开注册,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具体执法过程、检查过程及结果信息。
(四)面向社会的普法方面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在财政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财政普法活动,利用墙报、横幅、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将宪法、资产评估法、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报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张贴于院内,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组织观看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国家安全内部宣传片》等。三是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法治宣传专栏,上传法治读物,发布“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
2.深入开展送法下乡。联合湘西四维律师事务所赴保靖县和平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观看民法典系列短视频、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在座详细解读法律条文,为群众群众解答普遍关心的民事合同纠纷、财产安全、侵权纠纷等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精彩、扎实的普法课。
3.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了全系统国家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海报宣传、横幅宣传、电子屏,向全局干部职工、州属监管国企职工和社会宣传宪法知识。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局内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行政执法依据有待完善。目前财经执法的主要依据是2005年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该条例颁布至今已17年,未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导致执法上存在无法可依的可能。
(三)法治工作创新有待突破。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的应对办法。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依法治州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创新措施,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打造法治政府、构建法治湘西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